他娶她的時候,幷不知道她有精神病。
那時候,他剛轉業到地方,因爲在部隊耽擱了,三十歲還沒有結婚。而她二十九歲,容貌姣好,還是大學教授的女兒,幷且會寫詩會畫畫。所以,相親時他幾乎時迫不及待地答應了。
她的母親問他:“你保證不會後悔嗎?”
“是的,”他說,“不後悔,永不負她。”
他如得了寶貝一般,這樣一個如詩如畫的女子,亭亭玉立,好眉好眼地笑著,而且還大學畢業!他也問過她:“你的條件這麽好,爲什麽一直沒有結婚?”她的母親就說:“她挑得太緊了。”
他就相信了,有時候,一個女孩子地條件太好真是種負擔。
婚很快就結了,快到才認識三個月。都是大齡青年了,所以幾乎沒有談情說愛地過程。她問他:“你會一直要我嗎?”
他看著這個痴痴地問自己地女子說:“會,一直要。”
結婚那天出了事--洞房花燭夜,新娘不見了。他急死了,瘋了似的到處找,最後在大院地湖邊找到了她。她泪流滿面,把花瓣一朵一朵扔到湖中,口中念念有詞。他嚇壞了,問她怎麽了,她却好像幷不認識他一樣,還是一邊哭一邊扔花瓣。
那時,他才清楚她爲什麽一直嫁不出去,她有精神病--幻想症。
十八歲地時候,她愛上了自己地老師,老師最後却拋弃了她,于是她就得了病。按照民間地說法,她得的是花痴病:見到好看的男人和有才情地男人就要去追人家,然後談詩談畫談愛情,這種病時好時壞。新婚那天,她犯了病。
其實,他可以退婚地,因爲是對方隱瞞了病情。可他理解她的母親,哪一個母親不希望自己地女兒幸福?還要她清醒時的追問:
“你會要我嗎?會一直要我嗎?”
于是,他捨不得了。他把她抱回家,她掙扎著,抓他的臉,駡他流氓,新婚之夜,他的臉被抓的到處是傷痕。他抱著她哭了,她是苦命人,他也是啊。
醒了之後她問:“你的臉怎麽啦?”
他笑笑說:“是樹枝刮的。”
開始過日子,她還是那樣浪漫,寫詩畫畫,和遠方的筆友們聯繫。假如有人請她去玩,她背起包就走,根本不告訴他。
他的擔心從結婚那天就開始了,有時爲了找到她,他要跑很遠很遠的路。岳母覺得對不起他,對他說:“如果你覺得委屈,就離婚吧。”
“
離婚?”他搖著頭,“從結婚那天起,我就下定了决心,這輩子娶了誰就是誰,永遠不會離婚,因爲一個女孩子嫁給我,是把一顆心交給了我啊。”
第三次出走時,她走了三個月。幾經輾轉找到她時,她撲過來抱著他就哭了。他也哭了,因爲她懷孕了,是一個詩人的孩子,但詩人跑了。她像小孩子似的懇求他:“你幫我把他找回來啊,他說給我寫詩的。”
“好的,”他含著眼泪說,“我給你找回來。”
領她回家時,他心裏滿是委屈,可是他沒有告訴別人,甚至連岳母都沒有告訴。
孩子出生了,她還在寫詩,還在和別的男人風花雪月,一臉花痴樣。是他一把屎一把尿地帶著小孩,半夜喂奶、洗尿布。
所有地人都一直以爲這孩子是他的,直到十幾年後的一次輸血他們才知道,那孩子與他無關。岳母說:“這世上怎麽會有這麽好的男人呢?”
她越來越瘋了,常常和他說些瘋話,比如如何死。她設定了自己的死亡:在一個浴缸裏,水上面撒滿玫瑰花瓣,她讀著葉賽寧的詩,然後一點點沉沒。
如果遇到別的丈夫,一定會打她的,她整天胡言亂語,說些不著邊際的話。可是他勸她:“不要死,因爲寶寶不能沒有媽媽,再說,我還有大把的時間疼你,是不是?”
她痴痴地看著他問:“你欠我的嗎?”
“我欠你的。”他說。
連她的父母對她都沒有這樣好,她犯病地時候,他們把她捆綁起來,可是他一次也沒有。他說:“一個病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在犯病,本來就够痛苦了,再將她捆起來,于心不忍。”
婚後二十年,他時在人們地冷嘲熱諷中度過的。她跟多少男人跑過,她犯過多少次病,誰能記得清啊。可他一直在她身邊,不離不弃。
後來,他當了處長,手中有錢有權了,很多年輕的女孩圍在他身邊,而且她和別人生的孩子他也養大了,他可以離婚的,可是他沒有。他說:“我不會放弃她,因爲我說過永不負她,即使她再對不起我,我也不能,誰讓她是我的妻子?誰讓她是個病人?”
有了錢之後,他帶著她四處看病。皇天不負有心人,在南方一所精神病院住了一年之後,她的病終于好了。
那時,他已經五十歲了,頭上有了華髮;她也不年輕了,再往外跑,亦是沒有人要她了。她聽著母親講她的事情,每講一次,她的心就疼一次,這二十年,她是多麽對不起他啊!
她問他:“爲什麽要對我這樣好?我的父母都沒有這樣的耐心,爲什麽你會堅持下來?”
他回答說:“你知道嗎,世界上有一種感情比親情更疼,它永遠讓人拿得起放不下,那就是愛情。愛上一個人,就要愛她的一切,包括她的缺點,她的委屈,她的放縱,因爲只有全心全意地愛她,才不會感到委屈。”
她撲入他的懷中,哽咽得不能說話。
從此,她做了賢婦,把二十年沒有學會得洗衣做飯在一年之內全學會了,然後天天等他回家才吃飯。她對女兒說:“你爸就是我的天我的地,沒有他,就沒有我的今天。”
是他教會了她如何愛。愛一個人可以很苦,也可以很甜,但更多得却是那剪不斷理還亂的心疼,愛情最不能放弃的是,一個人對一個人從青絲到白頭的諾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