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如果你把他当做清淡的绿茶,可能会是很怡人,经久不息地围绕在不远处,像手拈过的花香。他的远不需要你去记起,也不需要你去忘记。只要知道,他是存在的,他的偶尔的声音。于是,当他忽然出现,给你带来的喜悦程度,会和他的遥远程度成正比。
懂得“忘”,才得享“记”。正是因为没有刻意地忘,才获得记的惊喜。
然而,当他开始深深地刻印在记忆中,当他离你的心越来越近,他的身影被放大,一切似乎就变得可怕起来。这一切,都源于记。你以为记住了他的好,记住他给你带来的每一分欢笑,而且心存感激。那么,不快乐也会跟随而来,几乎是一前一后,恶作剧一样。你以为别人在给予你快乐,原来是你自己在制造悲哀。尤其是对记忆贪婪的人,他们本以为在记忆里保存了多少美好。
记性太好,会培植蓄养了一只吸血僵尸,吸尽你自己的精血。有多好,就会有多痛。而往事,怎能被轻易地重拾?
有的人要用一生去忘记,哪怕仅仅是一个吻,一双眼睛。那些曾经雀跃过的时光,在随时随地被唤起,不管你情不情愿。他像恶魔一样缠绕着你,走进一首歌,一个瞬间,一个梦,甚至一分一秒。原因只是,在得到记的奢侈的同时,你还不懂得忘。
忘记真的那么难吗?能不能就用一个转身的时间?华美而无声无息地转身。同时,你卸下的那些,可能会暂时痛彻心扉,会生生的疼,可能开始有些难,尤其对脆弱的人来说。但总比看着它一点一点地被撕裂,一点一点地露出丑陋的面目,打破和磨灭你原本的幻想和热情。真的灰飞烟灭时,你颓然的表情,会更让人疼。
如果忘记需要努力,就一定没有成功。真忘,应该是在无意中。既然迟早要忘,不如就在一个转身。当一朵花开,你记住了它的盛放,忘记它的凋零。一切的一切,都一定有它结束的一刻。最怕的,是念念不忘那些已经挽不回的过程。明知不属于自己时,决不纂在手里不放,不然,留下的只是一双酸疼的手而已,还剩下什么?连自己都会笑自己的傻。一个想得到真快乐的人,必须首先善忘。如果不是有一种善忘的超能力,我们后来又怎会如此快乐?
有人说,世上最精明的糊涂便是“忘记”。如果你想背负沉重的记忆,爱还能轻松吗?我们还能看得见对方的好吗?忘了吧,散了吧,一切不过一生,记住了又能残存多久?他给予你的和你给予他的,已经在某时某刻享受,而在你的路上,他也只是路过。 你的遥远的前方,还会有很多美。不相信吗?用自己的双足去走吧,何必让情感流落给他人。成长就是不断放弃依赖的过程,所以一个真正自立的人,自然而然善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