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深深感到在未来的作战中,生化作战将是左右战局的关键所在,更是在战场上迅速歼灭敌军之最有效利器;因此,便全心致力于其各方面军之生化战部队组建工作,期于战场上对敌实施生化作战。 日本在从事生化战过程中,由于深感既有之生化战剂杀伤力不足,无法满足日军作战需要,于是再秘密组建一批专责研发生化学战剂的部队,以提升日军在生化战方面能力;在日本对外侵略期间,这一批活跃于我东北的生化战部队,除了声名狼藉的「七三一」及「一○○」生物战部队,尚有另一支鲜为外人所知的姊妹部队-「五一六部队」;这支不同于「七三一」及「一○○」的神秘部队,其组建背景、过程与所执行的任务为何?以及又扮演着甚么样角色?五一六部队所为及对尔后之影响深值吾人所探讨。
五一六部队编成经过
早在1933年间,日本基于在其本土从事生化武器的研发工作,将会对国内生态环境产生极大潜在危害,为消弭此一「潜在危害」,日本遂有计画地将研发生化武器的实验地点渐次转移至我东北地区.1936 年,日军参谋本部有鉴于生化战在未来战争中的重要性,开始于东北占领区先后组建了「七三一」及「一○○」等生物战部队,以强化对生物战武器研发;1937年,日本在实施生物战剂研发工作后,突然感到其对化武方面的不足,为平衡生化战研发成效,日军参谋本部再责成关东军着手筹组另一支化学战部队,以从事有关化学战剂方面研究工作。
关东军在受命后,随即于东北齐齐哈尔正式成立「关东军技术本部」,下设化学兵器班,专司化武研发;1939年5 月,日军与前苏联「满洲国」与「外蒙」边界纠纷而于诺门罕爆发激烈军事冲突,日军在俄军强大武力反击下为之惨败;战后,日军参谋本部于其检讨会中一致认为日军败战,主要是日军传统武器装备不如俄军缘故。为弥补此一缺失,以备日后可能再次面对与俄军的冲突,于是决定开始扩大生化战研发,以因应未来作战需要;同年9 月,日军参谋本部再发布「在满军备改变要领」,将化学兵器班扩编为「关东军化学部」,直属关东军司令部;1940年3 月及5 月,「关东军化学部」二度扩编,不但增编「自动车第1 连队」,还纳编原「野战毒气第三大队」。
至此,「关东军化学部」不但功能齐全,并拥有机动撒毒作战能力,总人数亦高达300 人,俨然成为一支颇具规模的专业部队;1941年,日军基于保密需要,将「关东军化学部」改称为「关东军第五一六部队」,与「七三一」及「一○○」部队共同实施一切有关生化战方面研发及实验工作。
五一六部队任务
日军「第五一六部队」成立,初时主要是为了准备对付俄军而设,这支继「七三一部队」及「一○○部队」后所成立的化学战部队,其性质是与日军一般化学战部队有很大不同,主要是负有以下两种任务:
一、负责化学战剂实验工作
「五一六部队」平日主要任务,为负责对其陆军科研所第三部所研发出之各类化学战剂从事活体实验,并将实验结果完成详实纪录报告后上呈,再由其科研所第三部予以改良后交由一般化学战部队使用;此外,「五一六部队」亦会配合恶名昭彰之「七三一部队」,在石井四郎指挥下于平房实验室共同研发新型生化战剂。
二、执行化学作战
「五一六部队」第二项任务同一般化学战部队,负责支持日本关东军所属各师、旅团部队,于战场上对敌实施毒气战任务。
研究编组及研究种类
一、研究编组
五一六部队在研究编组上区分如下:
部队长:
第一任:小柳津政雄大佐(1939年~1940年12月)。
第二任:宫本清一中佐(1940年12月~1941年12月)。
第三任:秋山金正大佐(1941年12月~1944年7 月)。
第四任:丹羽利男大佐(1944年7 月至大战结束)
*第一班:负责庶务及情报搜集。
*第二班:负责毒气战防护与运用研究。
*第三班:负责化武开发与毒气检验。
*第四班:负责中毒人马处理与研究。
*第五班:负责毒气治疗及卫生研究。
二、主要研究化武类型
*窒息性毒气:代号为青一号。
*发烟剂:代号为白一号。
*催泪瓦斯:代号为白一号及绿二号。
*糜烂性瓦斯:代号为黄一号甲及黄一号乙。
*喷嚏瓦斯:代号为红一号。
实验对象及方式
一、实验对象
「五一六部队」平时在实验室实施化学战剂研究时,供其实验对象来源包括以下两种:
*称为「圆木」的活人:主要来源为间谍、战犯及罪犯。
*活体动物:主要来源为实验室所饲养之小鸟、老鼠、鸡、狗等。
二、实验方式
*实验室内之实验
在实验方式上,「五一六部队」与「七三一部队」及「一○○部队」一样是惨无人道的。首先,负责研究之「五一六部队」成员,每次做毒气实验前,会先挑选适合「圆木」人选(每一次毒气实验用一人)及动物,再依据研究毒气种类来决定「圆木」是否穿著服装或配备(如是否佩戴防毒面具、防护衣等),接着将「圆木」及动物共同关在专供研究所用之密闭玻璃小房间内,最后再施放特定之毒气,以观察并记录「圆木」与动物反应,直至该等「实验品」两眼发直、口吐白沫、四肢僵硬身亡为止,「五一六部队」这种化学毒气实验,平均每天需要消耗4 至5 名「圆木」及等数之活体动物。
*野外毒气演习实验
「五一六部队」除了于实验室中以「圆木」实施「静态」毒气实验外,尚有另外一种令人发指的「动态」实验;「毒气实验演习」。1942年4 月,「五一六部队」与「七三一部队」于东北海拉尔郊区联合举行了一场空前未有的活人毒气实验演习,在这次演习中,日军将事先所选出的100 名健康「圆木」,在装置心脏及脉搏测量器后,便以2-3 人编成一组,再分别关入每个预先构筑的碉堡中,仿真战场实战方式实施毒气战实验。当实验演习开始后,「五一六部队」成员即朝碉堡投掷各类毒气弹,同时观察与记录「圆木」中毒时,以及死亡过程情况,实验结束后,「五一六部队」与「七三一部队」成员再将「圆木」尸体移至附近山岗搭设的帐篷内,逐一实施解剖,以仔细研究「圆木」中毒身亡后之生理反应与毒气药效。
「五一六部队」瓦解
1945年8 月8 日,俄军在美国连续向日本长崎、广岛投掷两颗原子弹后,立即对日宣战并挥军攻入东北;对于俄军宣战,因事出突然,日本于东北境内的「七三一」、「一○○」及「五一六」等生化战部队于是在慌乱中仓促撤退,由于日军大本营深知生化战部队的存在违反国际法禁令,为逃避战后联军责任追究,日军大本营于是下令「七三一」、「一○○」及「五一六」等生化战部队撤退前,必须全面销毁在东北境内一切有关的生化战设施,然「五一六部队」除以钾氰化物毒剂将圆木全部毒死外,根本无法及时破坏其它实验设施,日军于是急忙调派驻齐齐哈尔的航空队对「五一六部队」驻地加以轰炸,以达其完全湮灭证据罪行;8 月9 日,因俄军攻势凌厉,关东军不堪一击,在连连败战下不断地向后退却,「五一六部队」除少部分重要人员及装备得以随同「七三一部队」撤离外,其余在未及撤退下几乎为俄军所俘,是日,「五一六部队」便在日军战败下遭致瓦解。
对尔后影响
日军五一六化学战部队于二战侵华期间所为,战后不但直接促使美、俄等国对研究成果的争夺,以充实及提升本身既有化学战实力外,更间接产生了无可弥补的「边际效应」,引发国际一些野心国家之效尤,除中共、北韩、伊拉克外,保守估计至少尚有20多个国家先后秘密拥有化武,化武如此无止境扩散,祸害世界甚大。
一、欧美强权
◎美国方面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为拥有生化武器国家之一,但鉴于无法使用活人进行实验,故在对生化武器方面了解层面不如日本来的深入;因此,对于日本关东军之生化战部队(七三一、一○○及五一六等部队)研究成果极为重视,为取得相关实验资料,美国不惜与前苏联等盟国发生冲突,坚决不起诉该等生化战部队战犯,甚至于回避前苏联引渡要求,并偷偷将石井等重要战犯送往美国生化战本部,藉以协助美军开发更新型及先进之生化战剂。这些生化武器随后都在韩战及越战中出现,不但造成北韩及北越共党部队伤亡,就连参战之盟军部队亦受到严重感染而死伤;美国所为,虽亦因此付出了不小代价,但却也使生化战技术居于世界领先地位。
*韩战
1999年11月18日,美国国防部在其韩战相关机密档案解密下,终于承认在30年前建议联军使用「橙剂(落叶剂)」破坏朝鲜半岛非军事区林木的是美国政府,不是南韩当局。而美国使用「橙剂(落叶剂)」结果,不但使目标地区内生态遭受浩劫,连带的亦使地区内北韩与联军部队受到感染而死伤。
*越战
根据参与越南政府调查「落叶剂」影响研究的一名医师指出,在越战期间,全越南遭受来自美军化武「落叶剂」攻击的受害总人数,保守估计已超过100万人以上。仅就人口约100 万的越南北山省而言,对当年被派往南越作战的前军人子女进行调查,在4 ,000 个先天残障人士中,就有2 ,800 人被认为和「落叶剂」有关;而在越战中,越南中部山区等处,受美军大量喷洒「落叶剂」地区,受害人数一定更多。
*美国本土
无可置否的,由于美国战后独享了日本七三一、一○○及五一六等生化战部队大部分研究成果,使在日后的生化战剂发展上,获得了极大利益与成就;然而,相对地其本身亦蒙受了来自生化战剂发展所引发的恶果;例如,其储存于奥勒冈州西北部之美国陆军第三大化武储存场「乌玛提拉化武储存场」等待处理之约3 万多吨的化学战剂(包括类似芥子气的HD、沙林和VX两种神经毒气),在多年不当储存下已严重污染到当地地下水,并引起当地民众忧虑及抗议.
◎俄国方面
俄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虽亦是拥有生化武器国家之一,然其境遇如同美国,对生化武器方面了解层面亦为有限;故其于战后对于日本关东军生化战部队成员与相关生化研究成果搜捕极为重视。但由于日本生化战部队主要成员及研究成果均为美国所独享,致使俄国在生化战科技不如美国。虽然如此,俄军当年挥军攻入东北,所俘获部分未及撤退之日本生化战部队成员及少许研究成果,对于其日后在生化武器研发技术的提升,依然有着极大助益。
◎伊拉克方面
伊拉克鉴于德、俄、日、美强权于第一、二次世界大战及韩战、越战期间对敌国所实施化武攻击所获得之丰硕战果,于是亦开始效法展开对化学战剂研发、运用及囤储,几年下来,不但颇具成就,还用于对外作战。该国在化学战剂运用方面,最有名的战例:
*两伊战争
两伊战争发生于1980年9 月至1988年6 月。在为期8 年的战争期间,昔日号称「中东强权」的伊朗,初期挟其强大武力连番重挫「地区小霸」伊拉克军,不但立即攻入伊拉克境内,并在伊拉克境内少数民族库德族策应下,先后夺取了伊拉克所属之马吉农群岛、法奥半岛、赤威台及哈布拉查等地,伊拉克为弥补兵、火力的不足与战况劣势,于是开始在战场上对伊朗军及库德族游击基地大肆施放毒气,不但造成伊朗军及库德族游击队重大伤亡,同时也挽回颓势而相继收复失土。 战后,虽然伊朗向联合国提出控诉,并要求派员调查,然在伊拉克悍然拒绝下,不了了之。
*波斯湾战争
1992年3 月,伊拉克胆敢在挑起的波斯湾战争中挑战群雄,所依恃的就是拥有大量化学武器,并扬言将于多国部队发动攻击时使用;未料,以美国为首之多国部队,则以更强硬之「化武报复」做为反制手段,方迫使伊拉克放弃于作战期间使用化武念头. 虽然伊军最后于波斯湾战争落败,然而,伊拉克化武「吓阻战略」,对多国部队在心理战的影响层面还是很有成效。
◎北韩方面
根据美军机密文件指出,北韩战后30多年来,一直在秘密研究生化战剂及各投射武器,咸信北韩至今已有能力制造大量神经、起、窒息及出血性战剂,准备于日后突击南韩时,用以对付南韩及联军部队与特定之敌后方目标。
二、中国方面
由于日军极为清楚国际间是绝对禁用化学武器,因此,日军在战败撤退及投降前夕之际,原本欲秘密将既有化武销毁或掩埋,但由于败战突然,在处理化武方式上,就益显粗糙,转变成任意四处弃置。投降时,也根本不向受降国交代使用和遗留化学武器的情况,日军此种四处任意弃置化武措施,无形中已对中国造成日后极大危害。
*自然环境方面
日军于战败后对化武的「处理」方式之一,便是将部分化学武器运至江(河)之中,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光是东北地区,蒙受其害的河川计有嫩江、牡丹江、松花江、黑龙江等。其「处理」方式之二,便是将大量化学武器四处(如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等)掩埋,或弃置于山野之中,造成了我东北各大江、河及自然环境生态受到长期污染的严重威胁.
*人民身家性命方面
日军战败后在我国占领区内,对于化武的粗糙处理,除了在自然生态方面造成长期污染的严重威胁外,在我人民身家性命方面,亦产生极大危害。根据日本政府自己调查,目前被遗弃在中国大陆的化学武器,保守估计至少有200万发以上,其中又以东北地区为最多。由于年代已久,这些化学弹(战剂)因腐蚀而开始发生毒气外泄现象,至少造成数百人死亡。直至目前为止,由于日本政府对于所遗留于大陆毒气弹善后问题,尚无定出解决办法,已逐渐引发了我大陆受害同胞诉讼;1996年12月9 日,依据13名来自中国大陆毒气弹受害人,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对日本政府控诉,日军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遗留在东北黑龙江省的大量毒气弹,使他们在进行道路工程时不慎挖出,不仅自己受到漏出毒气的伤害,就连他们家人也有人因此死亡,受害人数非常多;这些受害者说,日本政府明知这些毒气弹非常危险,却坐令放置中国大陆不管,应该要为此负责,因此要求日本政府赔偿2 亿日圆.
三、沦为恐怖份子攻击武器
美国曾于1999年4 月,于其国内实施过一次有关恐怖份子活动民调,有64%受访者一致认为,在新世纪中,生化武器极可能会成为恐怖份子最喜爱使用的攻击。其实,美国此一大胆预测在亚洲地区早已悄悄上映,最具代表性的当属在战后日本本土及我国所发生的以下几例恐怖事件:
*帝国银行洗劫事件
日本于第二次大战中,所大力从事化学战剂研发,对尔后所产生不良影响层面的后遗症是极大的,尤以在恐怖活动化毒危害上,不久便自尝苦果。 1948年1 月26日,日本东京丰岛区帝国银行位于椎名街之分行,15名行职员及顾客被一个自称来自「东京都的防疫人员」下毒,12人立即死亡,16万多之现钞也被洗劫一空。根据警方调查,歹徒下毒手法和所用药物,与大战中日军生化战部队手法相同。
*奥姆天理教毒气攻击事件
1995年,日本两名奥姆天理教教徒在教主麻原彰晃主使下,于东京地下铁车厢上施放沙林毒气;共造成日本12人死亡,5 ,000 多人受伤的毒气攻击惨剧。
*千面人下毒事件
90年代,日本多次发生「千面人」锁定一些著名企业,利用毒剂于特定食品中下毒,来胁迫厂商达到勒索金钱目的;未几,此种「千面人」恐怖作案模式亦感染到台湾,同样地造成我社会上民众极大恐慌;可是,在现今信息发达时代,诸如「千面人」利用化毒犯罪模式,已从单纯国内治安事件,逐次扩张而沦为国际上恐怖份子攻击武器。
结论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我国是遭受日本生化武器实验及攻击受害最深的国家,日本此一于中国战场所进行违背国际公约的化学战,本应于战后国际审判中作为对日本主要的控诉罪行,但是,由于美国当局利欲熏心与蓄意包庇,使日本侥幸逃脱了国际军事法庭对其使用化学武器罪恶的审判,使得二次大战结束50多年来,日本政府因之并未正式承认制造和使用化武,以规避此一战争罪恶责任,更遑论对曾被其化武所伤害的中国人民进行谢罪;于此,我除了对日本政府此种行径深感遗憾外,并希望其能记取其往昔犯下之滔天大罪教训,勿再历史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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